使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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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声明与责任条款
使用声明与责任条款 – 本规章构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本规章所载内容构成 AENYU(以下简称:“公司”)与 aenyu.com 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任何个人、用户、买家或订购者之间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基础。
出现在宣传资料、视频、产品页面、图片、演示、评论、营销内容、社交媒体回复、WhatsApp 消息、Instagram 或任何其他数字来源中的所有信息、内容或陈述,仅供说明和一般参考之用。
不得将此信息视为对结果的承诺、对改变的保证或对用户需求的个人化调整。
网站展示的信息与实际产品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包括设计、包装、规格或最终结果的变更。
若宣传内容、产品页面或任何信息与本规章条款之间存在任何矛盾或不一致,应以本规章的规定为准。
若网站政策与 1981 年《消费者保护法》或任何其他强制性法律的规定不符,应以法律规定为准。
声明 2 – 产品性质及使用方法
AENYU 产品为个人使用的化妆品和/或配套产品,仅旨在改善使用体验和家庭护理。
本产品并非医疗产品,不用于诊断、治疗、预防或治愈任何疾病,也不能替代专业的医疗咨询、诊断或治疗。
产品使用应遵循产品上和/或网站上提供的使用说明,并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如出现过敏、异常反应或医学疑虑,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合格的医疗专业人员。
声明 3 – 营销内容、信息及使用效果
所有营销内容,包括宣传资料、产品页面、视频、图片、演示、评论、推荐或客户证言,仅供说明、一般信息和营销参考之用。
不得将上述内容视为对结果的承诺、对改变的保证或关于产品使用效果的统一陈述。
产品的使用效果可能因用户而异,取决于个人特征,包括但不限于:肤质、健康状况、年龄、饮食、生活方式、使用频率及其他因素。
公司不对特定结果做出保证,也不对用户之间的效果差异承担责任。
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任何营销陈述均受 1981 年《消费者保护法》、1973 年《合同法(总则)》以及以色列国适用的任何其他强制性法律的约束。
声明 4 – 正确使用与用户责任 (Proper Use)
公司的责任仅限于在遵循产品及网站上发布的使用说明下,对产品进行合理且正常的使用。
任何偏离使用说明的行为,包括不合理、疏忽、不当使用、违反指南或偏离产品预定用途的使用,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对于因未按说明使用或非合理使用产品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任何损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承诺评估产品是否符合其个人需求,并遵循所提供的所有使用说明和警告事项。
客户被要求在实际使用产品前阅读完整的使用说明。
使用产品和/或在网站上购买,即表示用户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规章中列出的所有条款。
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适用《侵权法 [新版本]》、1980 年《缺陷产品责任法》、1973 年《合同法(总则)》以及以色列国适用的任何其他强制性法律。
3. 网站使用条款
3.1 用户资格与网站购物
使用本网站及通过网站购物的前提是用户满足以下所有累积条件:
(a) 年满 18 岁,或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
(b) 具备履行约束性行为的完全法律行为能力;
(c) 持有有效的认可支付方式;
(d) 拥有以色列境内的收货地址,除非另有说明。
网站管理方保留自行决定取消、延迟或拒绝任何订单的权利,包括在提供错误、不完整或不准确信息的情况下。
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有权要求验证详细信息,包括通过技术手段或第三方机构验证,作为批准交易的条件。
若未成年人或不具备完全法律行为能力的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网站上进行操作,其须自行承担行为后果,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适用 1962 年《法律行为能力与监护法》、1981 年《消费者保护法》及 1973 年《合同法(总则)》。
3.2 网站的合法使用与禁止使用
网站仅限用于个人目的及合法用途。
严禁对网站进行任何非法、误导性、攻击性、未经授权的商业性使用,或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其他用户或第三方的行为。
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严禁进行以下行为:
- 入侵网站系统、尝试黑客攻击或破坏信息安全;
- 未经授权复制、重制、传播或使用网站内容;
- 冒充他人或机构;
- 利用网站发布冒犯性、误导性或非法内容;
- 执行任何可能干扰网站运营或破坏其正常功能的操作。
公司有权自行决定限制、暂停或永久封禁任何违反上述条款的用户的网站访问权限,且无需提前通知。
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适用 1995 年《计算机法》、1981 年《隐私保护法》及以色列国适用的任何其他强制性法律。
4. 网站购买
在网站下单需要输入完整、准确且最新的信息,包括全名、收货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及有效的支付方式。
用户声明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且知悉提供错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信息可能会导致订单无法完成、配送延迟或产生额外费用。
对于因用户提供错误、不完整或不准确信息而导致的配送延迟、中断或故障,公司概不负责。
订单在网站系统中接收并不代表交易已最终确认。
只有在收到结算公司和/或支付服务商的确认、确认库存充足以及公司确认后,交易才视为已批准。
公司保留自行决定取消或延迟订单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系统技术故障或中断;
- 价格、描述或产品细节错误;
- 担心支付方式被非法使用;
- 提供信息错误或不完整;
- 怀疑存在异常活动、欺诈或滥用。
若出现任何类型的错误,包括价格、描述、图片或产品规格错误,公司有权自行决定更正错误、更新订单详情或取消订单。
数量限制与订单
公司有权限制单个客户购买的产品数量,包括基于地址、支付方式、IP 地址或任何其他识别信息进行限制,特别是在担心滥用、未经授权的商业活动或试图规避限制的情况下。
支付方式与交易确认
网站支付仅限使用网站提供的支付方式进行。
实际扣款仅在收到结算公司和/或支付服务商的确认后进行。
公司不对信用卡公司或支付服务商拒绝交易的情况负责。
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适用 1981 年《消费者保护法》、1973 年《合同法(总则)》、1986 年《借记卡法》以及以色列国适用的任何其他强制性法律。
5. 图片与说明
产品图片(包括摄影照片、视频、演示、图形设计、颜色、质地及其他视觉元素)在网站上展示仅供参考。
网站展示的产品外观与实际产品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光线差异、拍摄角度、图像处理、屏幕设置、显示设备差异、生产流程或不同生产批次之间的差异。
用户声明已知晓图片并不构成约束性陈述,且不得将其视为所展示产品与实际提供产品完全一致的承诺。
公司将尽力提供与网站描述基本相符的产品,但对于非本质性且不影响产品合理使用的差异,公司概不负责。
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适用 1981 年《消费者保护法》(包括禁止误导性广告)、1973 年《合同法(总则)》以及以色列国适用的任何其他强制性法律。
6. 产品性质、正确使用及无结果保证
6.1 产品性质
AENYU 产品为个人使用的化妆品和/或配套产品,仅旨在护理和改善使用体验。
产品并非医疗产品,不用于诊断、治疗、预防或治愈任何疾病,也不能替代专业的医疗建议。
产品按“现状”(AS IS) 出售,仅受法律规定的适用保证约束,除非另有明确说明。
6.2 正确使用 – 用户责任
用户承诺:
- 在使用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
- 仅按照制造商说明使用产品;
- 避免不合理、错误、疏忽或偏离产品用途的使用;
- 避免在受损、受刺激或不适合的区域使用;
- 如出现异常反应则停止使用,并在必要时咨询医疗建议。
任何超出上述规定的使用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6.3 无结果保证
产品使用效果可能因用户而异,取决于个人特征,包括肤质、健康状况、年龄、生活方式、饮食、使用频率及其他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
公司不对特定结果、特定改善或针对用户需求的个人化适配做出保证。
任何营销内容,包括推荐、评论、使用前/使用后照片或客户证言,均不构成对结果的保证,也不保证能取得类似结果。
使用结果因人而异。
6.4 不当使用责任豁免 (Improper Use Waiver)
对于因不符合使用说明而导致的任何损害、损失、伤害或开支,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 违反制造商说明或用途使用产品;
- 疏忽、不合理或超出常规的使用;
- 由非预期用户使用产品;
- 在非建议的使用条件下使用;
- 未阅读或未执行使用说明、警告或指引;
- 个人反应、敏感性、副作用或与用户的不匹配;
- 以非建议方式将本产品与其他产品、物质或制剂结合使用;
- 任何超出本章程及/或制造商说明的使用行为。
特此明确,公司责任仅限于因产品确证缺陷而产生的损害,并符合适用法律的规定。
6.5 禁忌症、警告及医疗咨询
在不减损上述规定的前提下,用户应确保本产品的使用符合其个人状况。
患有现有疾病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皮肤病、开放性伤口、敏感、过敏、皮肤反应倾向、慢性疾病或任何其他医疗状况——在开始使用本产品前,必须咨询合格的医务人员。
产品的使用完全由用户自行承担风险。
对于因使用本产品而产生的任何个人反应、副作用、敏感性或损害,公司概不负责。
在不减损上述规定的前提下,适用以色列国有效的《侵权法 [新版本]》、《1980年缺陷产品责任法》、《1981年消费者保护法》以及任何其他强制性法律。
7. 价格、促销与优惠
网站上的所有价格均以新谢克尔 (₪) 显示,并包含法定增值税,除非另有明确说明。
网站价格仅为下单时刻显示的价格。
公司保留随时更新价格、促销、购买条件及优惠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促销、优惠券、礼遇、免运费或任何其他优惠,仅根据订单页面详述的条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适用。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促销活动不可叠加使用。
公司不保证不同平台(网站、广告、社交网络等)之间价格的一致性。
若出现任何类型的错误,包括价格错误、优惠描述错误或促销条件错误,公司有权自行决定更正错误或取消订单。
旧价格与价格比较
若网站上显示“旧价格”、“原价”或价格比较,则指根据适用法律规定,该产品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后价格。
展示这些价格不应被视为对永久折扣或未来价格的承诺。
7.1 套装价值与组件披露 (Bundle Value Disclosure)
当产品作为包含多个组件或产品的套装 (Bundle) 提供时,公司可以出于说明和比较目的显示单个组件的价值 (Component Value)。
“组件价值”基于营销估值或每个组件单独的正常价格,不一定代表每个组件实际销售的价格。
套装价格为购买时产品页面显示的最终付款价格。
显示“组件价值”并不构成法律定义的“旧价格”,仅用于说明目的。
在不减损上述规定的前提下,适用《1981年消费者保护法》(包括关于标价的第17a条)以及任何其他在以色列国有效的强制性法律。
8. 供应与配送
产品供应将根据下单时选择的配送方式进行,并以交易确认后为准。
网站详述的配送时间仅为预计时间,不构成对准确送达时间的承诺。
处理与配送时间
- 订单处理时间 (Processing):自付款确认之日起最多1–4个工作日;
- 配送时间:自订单发出之日起6–17个工作日;
- 在公司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长达40个工作日的延迟。
对于因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因素而导致的延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物流公司延迟、物流积压、罢工、系统故障、天气、安全局势、海关延迟、地址错误或任何其他外部因素。
客户有义务输入准确且完整的配送资料。
因资料错误或缺失而导致的无法送达或延迟,公司不承担责任。
若包裹被退回、客户拒绝收货或未领取包裹,公司有权酌情收取运费、处理费、仓储费及再次配送费用。
明确说明,交付产品的责任仅涵盖至订单中所输入地址的送达,不包括交付给第三方(如邻居、大厅或自提点)后的责任。
在不减损上述规定的前提下,适用《1981年消费者保护法》、《1973年合同法(一般部分)》和《1986年邮政服务法》(如适用),以及任何其他在以色列国有效的强制性法律。
9. 取消交易、退货与退款
9.1 即时取消订单(24小时内)
可在下单后24小时内取消订单,前提是订单尚未发出或移交物流处理。
在此情况下,将向原始付款方式进行全额退款,且无取消手续费。
9.2 依法取消交易(14天内)
根据《1981年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客户可在收到产品之日或收到披露文件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14天内取消交易。
退货前提是产品满足:
- 未曾使用;
- 原包装退回;
- 完好无损,具备再销售条件。
若按此取消,公司有权收取最高为交易额5%或100谢克尔(以较低者为准)的取消手续费。
扩展取消权
根据法律定义,残疾人、老年人(65岁以上)或新移民,自交易之日起享有长达4个月的扩展取消权。
退货运费
运费不予退还,除非产品有缺陷或与订单不符。
退货费用由客户承担,除非另有说明或存在缺陷。
退款期限
退款将在取消确认后的14天内,通过原始付款方式进行。
9.3 试用政策(若网站提供)
若提供试用期(如30天),仅适用产品页面上详述的条件。
明确说明,试用计划的条件可能不同于法律规定的取消条件。
9.4 不可退货产品
根据《消费者保护条例(取消交易)》,以下情况不可取消交易:
- 已使用的产品;
- 为客户定制的产品;
- 因卫生原因开封后无法退还的产品;
- 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产品;
- 超过法定期间的产品;
- 缺失组件、破损或无原包装的产品;
- 作为促销赠品或配套产品,如未与主产品一并退还。
9.5 产品缺陷或不符
若收到缺陷产品或与订单不符的产品,客户应在收到产品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服。
需提供相应证明(照片/视频)以供核查。
若缺陷核实无误,公司有权酌情:
- 更换产品;
- 寄送补发产品;
- 或给予全额退款。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将产品退回以便检查。
说明:缺陷仅指产品实质性的生产缺陷。
以下情况不视为缺陷:不满意、不匹配个人需求、结果不符合预期或个人反应。
在不减损上述规定的前提下,适用《1981年消费者保护法》、《2010年消费者保护条例(取消交易)》、《1973年合同法(一般部分)》以及任何其他在以色列国有效的强制性法律。
10. 制造缺陷保护 (Manufacturing Defect Protection)
10.1 保护期
公司针对制造缺陷提供有限保护,期限为客户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内。
此项保护仅适用于在交付给客户时产品已存在的实质性制造缺陷。
此保护不适用于:
- 不按照制造商说明书使用;
- 疏忽、不合理或超出适用目的的使用;
- 日常使用导致的自然磨损;
- 物理损坏(断裂、挤压、受热、受潮、坠落等);
- 由非授权人员进行的拆卸、修理或更改;
- 使用非原装附件或组件;
- 因不当储存或维护造成的损坏;
- 任何在保护期后报告的缺陷。
10.2 行使保护
为行使保护,客户应在收到产品后30天内联系客服,并提供:
- 订单编号;
- 缺陷详细描述;
- 清晰的证明文件(照片和/或视频);
- 购买凭证。
公司将在合理时间内审查申请,并有权酌情提供以下解决方案之一:
- 更换新产品;
- 修理产品;
- 全额或部分退款;
- 或在未发现制造缺陷时驳回申请。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退回产品以供检查。
产品检查的运费由客户承担,除非判定确属制造缺陷,届时费用将予以退还。
10.3 保障期后
自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后,除适用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权利外,公司不再承担任何额外责任。
10.4.3 客户服务
客户服务咨询请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进行:
📧 info@aenyu.com
初步回复时间:最多2个工作日。
处理咨询、取消申请、退货及投诉,将按照本规章中详细说明的公司政策执行。
公司会保存与客户的沟通记录,用于服务、监控和改善用户体验。
10.4.4 配送与运输
产品配送将根据本规章第8条详细说明的公司配送政策进行。
如发生异常配送延迟,公司将通知客户,并根据实际情况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对于非公司可控因素(包括运输延误、海关或其它外部因素)导致的延迟,公司不承担责任。
10.4.5 隐私与数据安全
公司承诺根据网站隐私政策及1981年《隐私保护法》的规定保护用户隐私。
公司采取合理且通用的措施来维护数据安全,但无法保证绝对免受入侵或未经授权的使用。
10.4.6 产品质量与缺陷处理
产品供应将符合制造商规格及网站上的描述。
如出现制造缺陷,将按照本规章第10条详细说明的制造缺陷保护政策进行处理。
10.4.7 公司责任限制
在不减损本规章内容的前提下,公司的责任仅限于所购产品的价值。
公司对任何间接、特殊或后果性损害(包括利润损失、使用损失、精神困扰或非直接源于产品缺陷的任何损害)概不负责。
对于因不可抗力、技术故障、运输延误或产品使用不当等非公司可控因素造成的损害,公司概不负责。
任何未按照制造商说明或本规章说明的使用,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在不减损上述规定的前提下,1981年《消费者保护法》、1981年《隐私保护法》、侵权法[新版本]、1973年《合同法(总则)》以及以色列国适用的任何其他强制性法律规定均适用。
11. 责任限制
在不减损本规章内容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员工、经理、代表和供应商对任何直接或间接、特殊、后果性或附带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时间损失、使用损失、精神困扰、数据丢失或任何其他损害)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及产品的使用仅由用户自行承担风险。
公司不对特定结果、主观满意度或针对用户需求的个性化适配做出承诺。
在不减损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若被裁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将仅限于实际为相关产品支付的交易金额。
对于源于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的损害,公司概不负责:
- 未按照使用说明或违反产品预期用途的使用;
- 疏忽、不合理或不当使用;
- 个人反应、敏感性、副作用或不适应;
- 超出公司控制范围的延误、故障或干扰;
- 被视为“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安全局势、系统故障、罢工或外部因素;
- 依赖不构成结果承诺的市场营销信息。
兹声明,本规章的任何内容均不减损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强制性权利。
在不减损上述规定的前提下,侵权法[新版本]、1980年《缺陷产品责任法》、1981年《消费者保护法》、1973年《合同法(总则)》以及以色列国适用的任何其他强制性法律规定均适用。
12. 声誉保护与合理使用 (Reputation & Fair Use)
公司本着诚信、透明和高服务标准行事,并期待客户提供公正和互惠的待遇。
用户承诺
用户承诺不:
- 发布、散布或上传任何针对公司、产品、员工或服务的虚假、误导性、冒犯性或诽谤性内容;
- 滥用公共平台(包括社交网络或评论网站)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 施加不当压力、威胁或提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退款、赔偿或优惠要求;
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
- 以公平、透明和专业的方式对待客户;
- 客观、迅速且公平地处理咨询和投诉;
- 尽可能通过和平方式和直接沟通解决争议。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直接联系公司客服以解决问题。
声誉保护
兹明确,发布虚假、误导性或冒犯性内容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包括违反1965年《诽谤禁止法》。
在此类情况下,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措施保护其名称、声誉和权利的权利。
13. 知识产权
网站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设计、图形、文字、图片、视频、标识、商标、商号、产品页面、代码、网站结构以及任何其他内容,均仅归公司所有,或属于已授权其使用的第三方。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再版、传播、发布、公开展示、翻译、处理、商业使用或基于网站的任何部分创建衍生作品。
公司保留在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时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措施的权利。
14. 隐私、邮寄及数据安全
对网站的使用受AENYU隐私政策约束,该政策是本规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订阅邮件列表即表示同意根据1982年《通信法(电信与广播)》接收营销信息、更新和优惠。
您可以随时通过专属链接或联系客户服务取消订阅。
公司采取合理且通用的措施来维护数据安全,但无法保证绝对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
15. 赔偿
用户承诺就因违反本规章条款或非法使用网站或产品而产生的任何损害、损失、索赔、要求或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向公司及其员工、经理和供应商进行赔偿并承担补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
- 违反规章规定;
- 提供错误或误导性信息;
- 非法使用网站;
- 产品使用不当;
- 侵犯第三方权利;
- 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或不作为。
16. 管辖权与适用法律
网站的使用及由此产生的一切事项仅受以色列国法律管辖。
专属管辖权由特拉维夫-雅法地区的有权法院行使,除非强制性法律另有规定。
17. 规章确认
通过执行网站操作(包括浏览、注册、购买或使用服务),用户声明已阅读本规章、理解其内容并同意所有条款。
对规章的确认将通过在下单时勾选确认框(checkbox)等方式进行。
如未确认本规章,则无法完成购买流程。
18. 联系我们
如有任何问题、申请或咨询,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AENYU客户服务:
电子邮件:info@aenyu.com
仅限WhatsApp:051-2395278
地址:HaBesamim 3, Ashdod, Israel
回复时间:最多2个工作日